確保半導體先進技術根留台灣,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台版晶片法,台經院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總監劉佩真表示,台版晶片法如期通過,對於鞏固台灣在全球第二大半導體供應國地位,有相當程度的挹注效果,對台灣整體科技、經濟表現,都能帶來正向循環效應。
因應未來半導體業佈局競爭,政府以實質政策,鼓勵企業在台灣進行先進研發與採用先進設備,確保先進製程續留國內,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修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。
台版晶片法通過後,未來半導體、5G、電動車等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,研發費用的25%,以及購置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等支出的5%,皆可抵減當年營所稅,施行期間從今年元旦起至2029年底止。
劉佩真分析,台版晶片法如期通過,對於鞏固台灣在全球第二大半導體供應地位,有相當乘務的挹注效果,畢竟美國、歐洲、中國、印度、韓國、日本等國,近期都紛紛祭出半導體相關扶植政策,因此,在此同時,台灣政府也積極用租稅減免方式,以政策提供誘因,希望半導體業者根留台灣,繼續在台灣半導體的群聚發揮效應。
至於相關子法規草擬方向,經濟部表示,將會同財政部於6個月內完成子辦法訂定。劉佩真說,後續細節上實施,當然還是有彈性調整的空間,也希望藉此協助大型或者是中小型的半導體業者,都能發揮所長,持續為整體半導體業衝高產值,以及提高附加價值,屆時對台灣整體科技,乃至於整體經濟表現上,都能帶來正向循環的效應。